今收到《关于公布2014年广东省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》(粤财法[2014]103号),经省财政厅、省国税局、省地税局、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,广东省一心公益基金会于2013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,各捐赠者可依法办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。
在此,衷心感谢各级领导及各捐赠企业和个人、项目合作伙伴、志愿者以及社会公众一直以来对一心公益基金会工作的支持和肯定。未来,我们将继续秉持财务公开透明的原则,发扬人道、博爱、奉献的精神,一心携手为爱同行,为扶助弱势群体贡献力量!期望得到您的继续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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